1月18日,区应急管理局将257.55万元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17170名受灾群众手中,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确保安全温暖过冬。
为切实保障受灾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根据《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并对严重困难户、重灾困难户、弱势群体受灾户进行分类。为尽快将救助资金拨付到位,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和相关银行通力合作,及时将救助资金按户拨付,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通讯员:史克瑞 钟丽 杨帆
编辑:云想 校对:茉莉
审核:宋艳波 张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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