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份
1.传达学习省、市人代会会议精神。(研究室负责落实)
三月份
1.听取区政府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教工委负责落实)
五月份
1.听取员额检察官办案质量评议工作推进情况;(监察和司法委负责落实)
2.听取区政府关于农村“三资”管理情况的报告。(农工委负责落实)
七月份
1.听取区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社会委负责落实)
2.听取深化“五大品牌”建设情况。(农工委、社会委、预算工委、代工委、监察和司法委负责落实)
九月份
1.听取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报告;(代工委负责落实)
2.听取区政府关于重大项目投资建设情况的报告;(财经工委负责落实)
3.听取区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法制委负责落实)
十一月份
1.听取全过程人民民主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室负责落实)
2.听取开展代表约见工作情况。(农工委、监察和司法委、教工委、城环工委、财经工委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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