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区医疗保障局召开关于加快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工作会议,区卫健局、区医保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区内3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上,区医疗保障局对全区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市医保局下发的关于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及要求进行传达和部署。
会议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快推进结算功能开发,加快各院申报医保费用提交速度,规范结算方式和流程。结算提交要严格按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进行汇总申请。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于11月10日前将10月30日以前出院的积压件全部汇总提交完毕,于12月10日前将11月份出院的费用全部提交完毕,逾期未申报的,医保基金不予结算。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班及时跟区医保局做好工作对接。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重视区医保局安排的月结算培训会,并在会后积极组织负责人进行学习,迅速推进医保费用结算工作顺利完成。
通讯员:陈凤玲
编辑:云歌 校对:云兮
审核:陈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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