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一起公路路产侵权案成功调解

日前,一起普通国省道路产侵权案在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调解结案,路产路权得到了有力维护。据了解,自交通综合执法改革以来,民事诉讼已成为公路部门维护路产路权的方式之一。

2022年5月,襄州区公路事务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武某未经许可,擅自挖掘、占用316国道2处公路控制区域内的公路路肩用地,毁坏公路护栏板、路边灌木等,并擅自将公路用地硬化成水泥路面做经营所用。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11条等相关规定,侵害了公路路产路权,也给公路通行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为维护公路路产路权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该中心向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武某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对损坏的公路路肩及公路用地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的路产损失。3月9日,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武某表示对损害公路的行为十分后悔,主动要求调解。经调解,被告武某将在今年5月1日前对受损路肩及公路用地恢复原状,并当场支付路产损失赔偿费,法庭现场制作了调解书。

公路部门提醒,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要依法依规办理许可等相关手续,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对公路路产路权造成侵害,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通讯员:王非 李艳华

编辑:云歌 校对:云兮

审核:云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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