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建议督办工作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各承办单位:

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经主席团确认的大会议案2件、代表建议97件。为确保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切实提升代表满意度和建议办结率,根据《襄阳市襄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2件议案由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其他97件建议由各工委(室)对口督办。现将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办工作内容

看重视程度。各承办单位是否把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狠抓办理落实;主要领导对一些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呼声高、办理难度大的建议,尤其是对议案,是否亲自过问,督促落实;是否明确分管领导、组成工作专班、确定承办人员,做到了“领导、专班、人员”三落实,是否有相对稳定和素质较高的承办工作队伍。

看办理方式。是否做到办前与代表认真沟通或上门交换意见,了解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意图和背景,做到有的放矢;办中是否加强与代表联系,邀请代表现场视察,参与办理,或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意见,改进和完善办理工作;办后是否当面答复,汇报办理情况,再次听取代表意见,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看办理质量。对能够解决的,是否及时办理,真正落到实处;对一时难以解决的,是否拿出计划,逐步进行解决;对因政策和职责权限限制不能解决的,是否想办法积极向上争取并向代表作了认真负责的说明,并通过代表向人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答复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是否将办理结果与代表见面签字;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了代表;代表总体满意率是否达到了98%以上。

看落实成效。各承办单位办结后,是否对已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检查验收,确保承诺的事项落实到位;对正在解决的是否继续跟踪督办,抓好落实;对已列入计划的是否拿出可行的解决措施,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代表和群众对承办单位办理效果的评价如何。

二、督办工作方式

可以采取电话催办、上门督办、会议督办,视察、检查、听取汇报、专题询问、代表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落实。5月份组织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7月份开展“代表议案建议集中督办月”活动,登门走访代表,到承办部门了解办理情况,邀请部分代表和承办单位“面对面”沟通,组织好议案建议办理效果评议,切实提高议案建议办结率和人大代表满意度。

三、督办工作时限

根据《代表法》规定和办理工作要求,各对口督办工委(室)应在2023年5月31日前对负责的议案建议督办工作作出安排部署,7月31日前督办完毕。9月下旬,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听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四、督办工作要求

(一)各工委(室)要高度重视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对分工督办的议案建议内容要逐件进行认真审阅,研究制定具体督办工作方案,做到对督办工作有专题研究、有计划安排、有分管领导、有责任落实。

(二)在督办工作中,要注重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联系,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加快办理进度,扎实推动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代表。

(三)根据《襄阳市襄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拟于9月下旬将对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效果进行评议,具体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四)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要认真抓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

(五)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要做好督办工作的信息收集、情况汇总和协调服务工作。其他各工委(室)要在9月中旬对议案建议的督办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反馈代工委,由代工委将督办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附件:《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建议分工督办安排表》

襄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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