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全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全区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与运行的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健全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按照全覆盖、制度化、常活动的总体思路,整合资源,完善功能,夯实基础,全面推进我区代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动襄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人大贡献。
二、主要任务
人大代表联络站主要包括硬件建设、组织管理、活动开展、作用发挥等四个方面。
(一)硬件建设
1.有固定场所。人大代表联络站要按照建在基层、覆盖选区、方便联系的原则,充分考虑联系选民数量大致相等因素,精心选点布局,场所可专用,也可多用,一般应选择位于建筑物地面首层,原则上每个镇(街)至少设立三个代表联络站,区直代表组设立一个代表联络站。
2.有明显标牌。全区各级人大代表联络站统一悬挂代表联络站标牌。(见附件1)
3.有必备设施。配备开展活动的桌椅、电脑、网络设施、文件资料柜等设施。
4.有学习资料。配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的学习资料以及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书籍,以及与人大工作相关的图书、报刊、杂志等各类资料。
5.有公示宣传栏。设有公示宣传栏,将工作制度、活动安排、进站代表信息、履职成效等规范上墙公示。
(二)组织管理
1.党建引领到位。以“把党支部建设联络站上,把党小组建在活动组上”为载体,切实发挥功能性党支部作用,确保有代表的地方有党的领导。每个联络站党员不少于5名,设党支部书记1名,委员2名。
2.人员配备到位。人大代表联络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至少1名,联络员至少1名,站长、副站长、联络员人选由镇(街)人大主席团(工委)或区直代表组组长确定,联络员协助站长、副站长负责联络站的日常工作。
3.制度制定到位。健全代表联系群众、群众意见处理、联络站学习、代表述职等制度,保障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有效运行。
4.档案归集到位。对进站人大代表建立统一规范的履职档案,动态管理。收集整理人大代表履职活动资料。
(三)活动开展
1.定期学习交流。多形式组织代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宪法和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交流个人思想和履职体会,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交流不少于2次。
2.定期联系群众。每月10日、20日组织代表进站接待群众或走村入户联系人民群众、接待选民,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深入一线了解社情民意。
3.定期视察调研。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人大年度重点工作和本地热点难点问题,精心谋划,组织驻站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
4.定期反馈意见。健全群众意见建议分级分类处理机制,形成收集汇总、登记受理、分类交办、跟踪督办、答复反馈的工作流程,及时反馈意见处理落实情况,切实推动解决群众关切问题。
5.定期述职评议。按照“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以多种形式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的要求,每年组织不少于五分之一的区镇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民评议和监督,确保任期内区镇人大代表至少述职1次。
(四)作用发挥
人大代表联络站作为代表联系群众的主阵地,主要为代表定期接待、走访调研、座谈交流、政策宣传、报告履职情况等提供活动场所,发挥“四个窗口”作用,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窗口、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窗口、宣传《宪法》法律的窗口、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
1.突出联系群众。人大代表每年进站不少于1次,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建议,提高群众满意率。
2.突出服务发展。组织代表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落实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组织代表积极参与省、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主题活动,积极发挥代表表率作用。
3.突出提升素质。加强代表的学习和交流,激发代表的履职动力和履职能力。组织代表调查研究,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展示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4.突出工作特色。突出“一站一品”“一站一特色”建成各具特色的人大代表联络站。认真总结宣传代表进站履职成效,讲好代表履职故事,形成良好社会效应。对联络站履职突出的人大代表作为推荐评选最美人大代表的参考依据。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部署阶段(3月上旬)。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各镇(街)人大主席团(工委)、区直代表组认真谋划建设代表联络站。
(二)试点建设阶段(3月10日—3月31日)。高标准做好潘台、汉津、育红、爱尔眼科等代表联络站试点建设工作,为全面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提供参考。
(三)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5月31日)。全面开展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确保5月上旬每个镇(街)至少建成3个代表联络站,区直各代表组建成1个代表联络站。
(四)检查验收阶段(6月1日—6月30日)。在各镇(街)、区直各代表组报送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情况的基础上,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现场观摩活动,交流经验,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五)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12月底)。在探索总结联络站建设与运行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逐步优化代表联络站管理,完善接待、转交、办理等相关制度,不断提升代表联络站的功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人大主席(主任)或区直代表组组长为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第一责任人,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分组督导各镇(街)的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负责。各镇(街)、区直各代表组在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指导下,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确保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成效显著。
(二)发挥代表作用。各级人大代表要合理安排时间,认真执行代表职务,积极参加代表活动。人大代表一般不直接解决问题,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尽力做好现场解释工作,形成代表建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转交相关单位部门办理,并跟踪督办和反馈给相关当事人或单位。
(三)确保工作经费。各镇(街)对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及开展活动应予以全力支持并确保经费足额到位。区人大常委会将对各镇(街)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情况予以适当奖补。
(四)实行督查考核。区人大常委会将定期、不定期对全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不符合要求或工作开展效果不好的进行通报。区人大常委会对各镇(街)人大和区直各代表组代表联络站建设及活动开展的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范畴。
附件:1.人大代表联络站标牌及编号
2.联络站标牌图样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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