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表小组活动是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主要方式,每位代表应按编组积极参加小组活动。
二、代表小组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人大决议、决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视察、调研;
(二)积极参加接待选民活动,密切联系原选举单位和选民,听取和反映意见和要求,并自觉接受监督;
(三)向“一府一委两院”提出对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开展代表履职经验交流活动;
(五)开展其它内容的集体活动。
三、代表小组每年要制定年度活动计划,活动形式要多样,主题要明确,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活动。
四、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由组长或者受委托的副组长负责召集。每次活动前,应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形式、时间、内容等。
五、代表小组活动要注重实效。代表小组对活动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应认真分析研究,可以形成视察、调研报告或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或者为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审议发言,提出议案建议时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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