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6日上午,双沟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途中,接到陈湾村一热心村民李先生求助,称在自家院子里发现一只猫头鹰,无法飞行。民警迅速前往该农户家中,发现这是一只成年猫头鹰,因为误撞到窗户玻璃后,掉落在村民院子里。经过检查,发现这只猫头鹰腿部和翅膀受了伤。民警对爱心群众李先生保护和爱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表示了感谢,并将猫头鹰带回派出所,随后将猫头鹰移交给双沟镇林业站进行专业救治。

襄州警方提醒市民:猫头鹰也叫“鸮”,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捕鼠的重要益鸟。如果市民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林业站点或者向公安机关报警。任何私自猎杀、饲养、贩卖或食用的行为均属违法,情节严重将涉嫌犯罪。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行动中来,携手共建和谐生态环境。
通讯员:张磊 张倩
编辑:云花 校对:汪洋
审核:张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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