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医疗保障局召开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交流会

为规范门诊慢性病管理,优化门诊慢性病经办服务,推动门诊慢特病政策顺利实施,7月13日,襄州区医疗保障局召开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交流会,承保慢特病的各保险公司管理员及经办人员参加会议。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试行)>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33号)及襄医保发〔2023〕20号文件精神,自2023年7月1日起,襄阳市门诊慢特病各病种不设起付标准,执行湖北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和准入标准。

会上,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李凌雁就省医疗保障局出台的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进行了解读,重点对调整的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并强调了需要重视的问题。各承保公司围绕慢特病管理流程作交流发言,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同时,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和各承保公司还就双方合作的有效做法和宝贵经验进行交流和探讨。

下一步,襄州区医保局将加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的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及时解答参保群众的咨询和疑惑,同时加强慢病待遇的核查,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通讯员:李聪

编辑:汪洋 王君璧  校对:云想

审核:张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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