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加大医保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促进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常态化、警示教育经常化,11月27日,襄州区医疗保障局对违规违法的24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依法依规处理,并向全区公开通报。
襄阳市园艺场卫生室、魏芳口腔科诊所、刘全菊诊所、峪山镇方集社区居委会卫生室、古驿镇李顺银诊所、黄集陈家大药房、刘遵学诊所、李学萍口腔诊所、金良口腔门诊部、何新勇诊所、添祥大药房、伙牌镇霞霞康万家大药房、启圣大药房张湾康福店等医药机构存在进销存不相符、处方不规范、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违反《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给予上述十三家医药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一至二个月的处理,对该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整改。
民康药业民康药店、灵芝草大药房第1分店、福安堂大药房一分店、欣怡大药房、孝荣水镜大药房存在进销存不相符,处方不规范,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违反《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给与上述五家药店暂停门诊统筹刷卡业务一个月的处理,对该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整改。
同和大药房峪山店因地址变更未申报,违反《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依据协议约定,中止其医保服务协议一个月。
独活大药房第三百五十七店、独活大药房第五百三十八店、德信行大药房襄阳南车店、高爱国诊所等四家医药机构已停业,依据协议约定解除上述四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黄渠河中心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药品未明码标价、职工门诊无处方结算等违规行为,违反《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依据协议约定,中止医保服务协议三个月,对该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整改。
区医疗保障局要求,全区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及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全面开展自查,发现有上述类似问题的,立即予以纠正,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更好地服务广大参保群众。对违反各项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区医疗保障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常态化检查,确保“全覆盖”,力求“见实效”,严厉打击,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通讯员:吴丽
编辑:云晨 校对:汪洋
审核:宋艳波 张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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