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公告

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7日襄阳市发改委和襄阳市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先后下发通知,决定对襄阳城区供水价格进行调整,供水价格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1)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1.26元/立方米调整为1.45元/立方米;(2)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1.46元/立方米调整为2.00元/立方米;(3)特种用水价格由3.26元/立方米调整为6.00元/立方米。

襄州城区用水由襄阳市中环水务转供水。2021年4月25日,襄阳市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向我区来函通知调整自来水趸售价格,要求自2021年5月起对襄州区供水价格进行上调,决定对金源供水有限公司由原来的区域性用水价格由0.8元/立方米调整为趸售价格1.15元/立方米。(襄州城区供水价格自2011年2月至今未作调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考虑到企业成本的增加,2022年3月2日,区住建局向区政府递交《关于上调襄州城区供水价格的请示》,区政府批准同意由区发改局对城区金源供水公司和汉江泉供水公司进行城镇供水价格定价成本监审,于2023年7月17日完成。随即,区发改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和价格定价成本监审结论,拟定襄州城区供水价格方案,并上报区政府审批。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后,区发改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湖北省价格条例》和《湖北省定价目录》有关规定,于2023年12月11日发布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公告,公告期限15日。公开招募听证会代表,其中消费者8名,同时邀请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政府人员2名、专家学者1名、经营者2名、利益相关方2名、听证会旁听人员2名,听证会听证人4名,参加调价听证会。听证会按议程有序进行,符合法律程序。听证会后,区发改局将听证会结果和听证会代表现场填写的听证会代表意见进行统计,一并上报区政府进行审批。经区政府审批,区发改局于2024年4月28日印发《关于改革调整襄州城区供水价格的通知》(襄州发改价格【2024】7号),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公示我区供水价格如下:

一、简化城市供水价格分类

将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水、工业及经营服务用水、行政事

业单位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共四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水价分类按《湖北省城镇供水

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将阶梯水价三级级差由1:1.5:2调整为1:1.5:3,水量

基数暂不调整。第一阶梯水量为每户每月25立方米(含)以

内;第二阶梯水量为每户每月25-33立方米(含),第三阶梯

水量为每户每月33立方米以上。

三、调整城区供水价格

1.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为1.82元/立方米,第二阶梯为2.73元/立方米,第三阶梯为5.46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用水价格:2.50元/立方米。

3.特种用水价格:6.00元/立方米。

4.对低保用户的优惠政策不变,即: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低保证明的低保家庭,用水价格继续执行0.80元/立方米。

以上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等代征费用。

本公告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