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严厉打击“特供酒”制售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酒类行业健康发展,张湾市场监管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关于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采取“八项措施”对制售“特供酒”违法犯罪活动实施线上线下同步打击,深挖源头,铲除非法利益链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切实加强“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该所立足实际,成立专项整治领导专班,负责执法行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督办,进一步统一思想、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监管质效,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督促自律,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酒类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指导酒类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履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严把产品包装和商标文字审核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合规合法。
源头清理,集中开展整治。对酒类生产、销售企业和餐饮单位、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进行“拉网式”排查,以包材库房、包装环节、成品库房等为重点,严查生产、采购、销售或受委托生产“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对生产、采购、销售“特供酒”的,立即责令相关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并开展全链条溯源排查,深挖生产、包材印刷制作、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信息发布三个源头,着力铲除非法链条。
线上监测,强化平台管理。以网络交易平台、拍卖平台、广告发布媒介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对网络商品交易及互联网广告信息的监测排查,搜集“特供酒”问题线索。监测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督促相关平台采取下线相关商品、停止发布广告、删除宣传信息、关停店铺、关闭账号等措施,严格落实商品准入、广告和信息发布审核责任义务。
重点排查,严打虚假广告。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及相关生产经营者开展重点排查,严查“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严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酒”广告和信息。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广告、宣传活动,下架、封存、召回“特供酒”及相关包材等,清理线下制售源头和销售渠道。

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发布消费提示等形式,向群众讲解“特供酒”辨别方法,普及消费维权渠道,引导群众科学、合理选购酒类产品,增强群众维权意识。
畅通渠道,强化投诉举报。多渠道畅通投诉举报,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线索形成清单,着力强化12315、12345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消费者反映的制售“特供酒”问题线索。积极引导、鼓励知识产权权利人、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对案件做到举报必查,投诉必办,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和社会共治氛围。
协同作战,建立长效机制。注重与网信、公安、宣传、社区和军队等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建立“部门+”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互通信息,强化联动,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完善“特供酒”清源打链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酒类市场经营秩序。
据统计,自今年四月份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张湾市场监管所共出动执法人员60多人次,开展联合执法3次,检查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销售经营户和餐饮服务单位160多家次;检查网络交易平台3家,40多家网店;悬挂横幅3条,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查处了一起销售“特供酒”违法案件,收缴“特供酒”3瓶,查处其他商标侵权名酒30多瓶。
通讯员:常卫东
编辑:茉莉
审核:宋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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