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驻村干部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线主力军。按照省、市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有关要求,襄州区积极安排部署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加强驻村干部管理,以储能、提能、聚能、扩能和赋能为抓手,全面提升了驻村干部能力,打造了一支“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超能力队伍,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

持续选优派强 为乡村振兴“储能”
按照“选得准、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一共派出96支驻村工作队、142名驻村第一书记、339名驻村干部,做到了选派全覆盖。襄州区始终坚持选优配强帮扶队伍,从人员足、实力强的单位中选派有较强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的干部组成驻村工作队,充实到驻村一线,实现了驻村工作队伍的交接,确保新工作队没到、老工作队不撤,避免断档真空,有效保证驻村队伍总体稳定,提升驻村成效,充分体现了“人岗相适、因村选派、人尽其才”,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
深化培训教育 为乡村振兴“提能”
业务培训是开展工作的前提,是提高工作质量的保证。
扩大培训人员覆盖面。把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纳入全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整合各类培训资料,强化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的教育培训。
扩大培训内容覆盖面。2024年4月26日、6月28日、10月29日,襄州区对包括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在内的各级驻村干部进行专业培训,内容涵盖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示精神以及教育、医疗、金融、就业、光伏等业务知识,让驻村干部在干中学、学中干,尽快提升驻村干部的业务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形成取长补短、互学共勉的浓厚氛围,达到共同提高的良好效果。
不断增强培训实效性。全面提升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统筹谋划能力和驻村帮扶业务水平,不断教育引导群众跟党走,帮助脱贫群众增收致富,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激发农村自治活力,为乡村振兴贡献新力量。
坚持明察暗访 为乡村振兴“聚能”
按照《襄州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的通知(襄州组通〔2021〕20号)文件要求,抓好工作队的监督和管理。
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平均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队及第一书记联席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解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到位。
组织专班督办驻村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乡村振兴局组成专班,不定期对驻村情况进行抽查督办,我区于3月15日、5月28日、8月13日、10月21日组建检查组,对驻村干部在岗情况、走访遍访情况、专项整治、小额信贷等工作进行了督办检查,并通报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对驻村工作队员到岗履职、任务推进、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帮扶成效明显的工作经验进行推广,对工作不力的工作队和个人进行通报,压实驻村干部责任。
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实行日常考查、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相结合,对驻村干部帮扶工作实绩定量、定性综合考评,对成绩突出、群众公认、一贯表现良好的驻村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晋升职级),对违反六项工作纪律的,按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召回撤换。
学习先进典型 为乡村振兴“扩能”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程中,涌现出很多先进典型。引导驻村干部向身边的先进典型看齐,通过横向交流和学习,营造学习榜样、争当先进、主动作为的干事创业氛围。王建波是襄州区工商联驻襄州区黄集镇胡岗村驻村第一书记。担任第一书记以来,王建波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模式,锚定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方向,采取“村+农机手+农户+基地”模式,形成了耕、种、防、收“全程式”服务体系;整合胡岗村农用机械、成立农机手工作队,大大节约耕地生产成本。今年以来,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超过7000亩次,预计为胡岗村农户节省7万元,为农机手创收2.1万元,村集体增收2万元,拓宽群众“致富路”。
强化保障激励 为乡村振兴“赋能”
多举措加大对驻村干部的关心关爱力度,推动广大驻村干部在乡村振兴一线担当作为、建功立业。
落实驻村保障措施。按照《襄州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明确由派驻单位按照实际驻村天数,落实驻村干部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补助、5元的通讯补助,同时由区级财政统筹按照每人每年300元投保标准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驻村干部平安驻村、安心工作。
注重考核激励。围绕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六个聚力”等职责任务,结合过渡期驻村工作重点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宣传表彰、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鼓励和调动驻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以饱满热情更好地完成驻村帮扶工作任务。
重视人文关怀。对在驻村工作期间患重大疾病、因公受伤、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生活困难的驻村干部及时给予帮助,排忧解难。驻村干部在驻村一线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按国家规定发放抚恤金,符合《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可按程序评定为烈士,其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给予专门救助。
驻村干部驻在基层,上联县(区)镇党委和派出单位,下联村“两委”、基层群众,承担着“联络员”职责,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下一步,襄州区将继续做好驻村干部管理工作,为乡村振兴“能量池”贡献正能量。
通讯员:胡雅兰
编辑:汪洋
审核:宋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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