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文件规定:就业技能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操作技能实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2个课时,享受补贴的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补贴标准为200元—2000元/人。对培训后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就业创业培训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八)》(鄂人社发〔2023〕130号)文件规定: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捕渔民三类人员,取得C类小型汽车驾驶证(含C1和C2)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对培训后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参加培训(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项目制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等)期间,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 天x培训天数;对非全天培训,按照1天6个课时计算生活费补助。
2024年襄州区金海畅职业培训学校、襄阳内燃机车厂技工学校、襄阳千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3家定点培训机构有36人提交补贴申领资料。
经过对36名学员资料逐一进行认真核实,对培训过程、培训时间、培训真实性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查,3家定点培训机构的36名学员中有14名学员均完成了240个课时的培训,22名学员为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捕渔民三类人员,其中2名学员按25元/天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现将申领培训补贴的36名学员和申领生活费补助的2名学员(名单附后)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申领补贴人员存有异议或发现问题的,可来电反映或举报。
联系人:柳欣雨
联系电话:0710-2818050
附:湖北省就业培训学员申领驾驶培训补贴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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