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88号)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襄人社办〔2023〕7号)文件规定: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襄初次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2人以上,且在省内未享受过此项补贴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返乡入乡人员(注册5年内)在襄初次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2人以上,且在省内未享受过此项补贴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省人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5号)文件规定: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脱贫人口,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现将我区符合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2名大学生、1名返乡人员及5名脱贫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天。
公示期间,对上述申领补贴人员存有异议或问题,可来电反映和举报。
联系人:柳欣雨 电话:0710-2818050
附件:2025年襄州区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登记表

2025年4月16日
襄州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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