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5日,社区矫正对象杨某将一面承载着感激之情的锦旗送到襄州区社矫局朱集司法所。这背后是朱集司法所工作人员用耐心、细心与责任心,帮助杨某跨越身体与心理障碍,顺利融入矫正生活的暖心故事。

杨某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25年3月21日经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2025年4月7日,杨某到襄州区社矫局报到后,在朱集司法所接受矫正教育。
入矫之初,因患有脑供血不足、高血压3级极高危组等疾病,杨某担心无法正常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随后,在入矫后的几次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中,他因病情突发多次晕倒。身体的病痛与对矫正活动的恐惧交织,让杨某一度陷入焦虑,甚至对社区矫正产生抵触心理。
朱集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到杨某的困境后,始终将“矫正对象的实际需求”放在首位。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确实无法适应常规的集中教育和公益活动,司法所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专题汇报,详细说明其病情、入矫后的表现及现实困难,积极为他申请免除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手续,从制度层面解决他的“后顾之忧”。
在为杨某办理免除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手续的同时,新的挑战接踵而至。 社区矫正平台更新后,需要矫正对象通过手机下载“在矫通”APP进行日常打卡。对于不熟悉智能设备的杨某来说,这无疑是一道难题。
“别急,咱们一步一步来,我教你操作。”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安抚让他放下了紧张。从下载APP、注册账号,到完成每日打卡、提交思想汇报,工作人员手把手教学,反复演示操作步骤,直到杨某能够独立完成。在免除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手续期间,杨某始终坚持按时打卡,及时汇报思想动态,矫正态度积极端正。
如今,杨某已完全适应社区矫正生活,身体状况也在平稳恢复中。“如果没有司法所的帮助,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坚持下来。他们不仅帮我解决了参加活动的难题,还教会我使用新设备,让我觉得自己没有被放弃。” 谈及这段经历,杨某充满感激,特地制作锦旗送到司法所,以表谢意。
这面锦旗,是对朱集司法所工作的肯定,更是社区矫正工作中“法治温度”的生动体现。未来,朱集司法所将继续秉持“矫正为民”理念,用专业与温情帮助更多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条“新生之路”。
通讯员:苏维波
编辑:云花
审核:陈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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