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害业主公共收益”典型案例通报(第二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襄州区全力推进“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现梳理一批典型案例,警示物业服务企业举一反三,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全面规范物业、企业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案例一:襄阳都挺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共收益违规挪用

案件情况:襄州区住建局在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工作中发现,襄州区龙街物业小区公共收益支出未经过全体业主投票表决。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襄州区住建局对物业服务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将持续跟进整改进度。

案例二:襄阳市瑞欣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共收益违规挪用

案件情况:襄州区住建局在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工作中发现,襄州区锦绣前程小区公共收益支出未经过全体业主投票表决。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襄州区住建局对物业服务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将持续跟进整改进度。

案例三:襄阳百洋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履约不到位

案件情况:襄州区住建局在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工作中发现,百洋明日城市存在电动车乱停乱放,消防器材过期未及时更换。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襄州区住建局责令襄阳百洋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针对上述问题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持续跟进整改进度。

案例四:襄阳振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履约不到位

案件情况:襄州区住建局在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工作中发现,蓝钻时代,电动车乱停乱放,消防器材部分过期未及时更换。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襄州区住建局责令襄阳振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针对上述问题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持续跟进整改进度。

上述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区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淡薄、服务合同履约不到位,对我区物业服务行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全区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案为鉴,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全面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管理规范度。

来源:区住建局

编辑:云想

审核:陈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