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襄州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代都广文等283人申领培训补贴及郝华军等448人申领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信息的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88号)文件精神,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2个课时,享受补贴的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补贴标准为200元--2000元/人。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参加培训(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项目制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等)期间,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天x培训天数。对非全天培训,按照1天6个课时计算生活费补助。

现将襄州区符合申领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的283人及申领培训期间生活补助的448人(名单附后),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申领补贴人员存有异议或问题,可来电反映和举报。

联系人:柳欣雨

电  话:0710-2818050

附  件:1.襄阳市襄州区就业创业培训学员花名册

2.襄州区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人员花名册

襄州区人社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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