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襄州区千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五家定点培训机构提交的86名申领培训补贴学员信息的公示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文件规定:就业技能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操作技能实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2个课时,享受补贴的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补贴标准为200元—2000元/人。对培训后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就业创业培训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八)》(鄂人社发〔2023〕130号)文件规定: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捕渔民三类人员,取得C类小型汽车驾驶证(含C1和C2)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对培训后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截至2025年10月,襄阳千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襄阳内燃机车厂技工学校、襄阳市新珀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襄州区金海畅职业培训学校、湖北远卓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五家定点培训机构有86人提交补贴申领资料。

经过对86名学员资料逐一进行认真核实,对培训过程、培训时间、培训真实性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查,五家定点培训机构的86名学员均培训合格,符合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条件。

现将申领培训补贴的86名学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申领补贴人员存有异议或问题,可来电反映或举报。

联系人:柳欣雨

电话:0710-2818050

襄州区人社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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