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为确保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得到严格遵守执行,2025年3月国家统计局启动了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统计局襄州调查队坚决筑牢防惩统计造假的思想堤坝,提升广大统计干部诚信诚实、依法统计的职业道德水平。
一、进一步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基础防线
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全链条数据质量保障制度规范,充分应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变革统计生产方式,确保数据源头可溯、审核可控、质量可靠。科学规范开展数据质量审核评估,不断提高相关指标数据之间的匹配性、衔接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依法推动基层有关部门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止统计造假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通过全方位责任落实筑牢维护统计数据质量坚实防线。
二、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责任意识
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范开展工作,要求统计人员依法调查,专业公正,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厚植统计法治思想根基。积极推动将新修改统计法列入各部门各单位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内容,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确保“关键少数”学习贯彻常态长效,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组织者、推动者带头了解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着力强化政府统计人员学习教育,督促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恪守职业操守,真正把统计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篡改数据的行为“零容忍”,坚决制止统计数据造假,用法治守护每一个统计数字。
三、进一步推进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走深走实
基层统计部门要以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开展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道德建设、诚信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要义。将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纳入日常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等方面,坚持正面引领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积极宣传统计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通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和基层调查人员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调查制度,确保调查全流程规范有序。全面落实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相关要求,常态化扎实开展源头数据质量自查核查工作,及时梳理工作短板,做好查漏补缺,守牢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生命线。
四、进一步营造统计法治社会公众配合氛围
精心做好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组织开展贴近大众、生动活泼的统计普法系列活动,积极营造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通过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统计法治知晓度,让统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从而加快数据法治现代化进程。
五、进一步提升防范惩治统计造假监督效果
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着力提升统计督察效能,持续加大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直查力度,对统计造假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要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的数据质量和工作基础,有效发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实绩导向、精准考核的牵引作用,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持续深化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强化统计监督成果运用,为切实防范和纠治数据造假搞“虚假政绩”等形式主义问题贡献统计力量。
六、进一步增强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执行能力
正确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统计立法和统计现代化改革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重大改革成果及时总结上升为法律制度。基层领导干部要注重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识、推进改革进程、落实改革任务,依法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困难问题,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融入统计调查改革全过程各环节,确保统计调查各项重要改革任务如期完成,以高质量统计现代化改革成效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通讯员:叶江波
编辑:张晓华
审核:陈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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