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襄州区物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城管执法、街道等部门聚焦物业服务各环节突出问题,依法履职,严格执法,查处了一批物业服务及相关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案件,形成有力震慑。现将今年以来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通报如下,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单位引以为戒,守法经营,规范服务。
一、侵害业主权益与违规服务类问题
(一)襄阳邦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该公司在玉龙湾国际小区服务期间,于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期间,以业主拖欠物业费为由,限制32户业主每次最多缴纳20元水费,经住建部门下达整改通知后问题仍存在。
处理结果: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区城管执法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二)湖北百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该公司在百盟城市广场小区服务期间,于2025年6月开始限制商户李某每天最多缴纳20元电费,损害业主权益。
处理结果: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区城管执法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三)襄阳瑞兴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该公司在水岸车影小区管理过程中,存在擅自提高物业费标准等违规收费行为,涉及300户业主。
处理结果: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清退多收费用共计78089.5元,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二、挪用资金与违规处分业主资产类问题
(一)襄阳梦园房地产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21年至2024年期间,该公司代收和信清河城小区662户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共计4413874元,截至2025年11月26日,仍有2678817元未存入专用账户,挪作他用。
处理结果: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区城管执法局对该公司作出:1. 警告;2. 处挪用金额1.5倍即人民币肆佰零壹万捌仟贰佰贰拾伍元伍角(¥4018225.50)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襄阳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该公司将滨江御景小区内的物业办公用房,自2019年5月至2024年5月租赁给餐馆作为操作间使用,属于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所有权的物业共用部位。
处理结果:鉴于其积极配合并主动改正,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张湾街道办事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问题
(一)湖北智乐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25年1月,区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该公司管理的国邦家世界小区自动消防系统未进行检测及维修,经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未改。
处理结果:依据《湖北省消防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仟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二)湖北富竹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24年11月,区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该公司管理的东尚民居小区存在火灾隐患,经责令限期整改后,部分隐患逾期未改。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三)襄阳市鑫盛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园林小区)
违法事实:2024年12月,区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该公司管理的园林小区(公租房)8号楼1单元28层室内消火栓无水。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叁佰元整。
违法事实:同期检查发现该小区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安排人员在门外值守)。
处理结果: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
(四)襄阳共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紫园小区)
违法事实:2024年11月,区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该公司管理的紫园小区存在火灾隐患,经责令限期整改后,部分隐患逾期未改。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五)无锡顺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违法事实:2024年12月,区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该公司管理的五洲国际工业博览城存在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部分室内消火栓未配备水枪水带等问题。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四、治安管理与人员资质类问题
(一)湖北山河锦秀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事实:2025年10月,区公安局肖湾派出所在时代佳苑小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保安员无保安员证、部分视频监控保存时间不足30日等治安隐患。
处理结果: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进行当场训诫。
(二)襄阳共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25年11月,区公安分局肖湾派出所在紫园小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招用无保安员证的人员担任保安员。
处理结果: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进行当场训诫。
(三)襄阳市百家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25年11月,肖湾派出所在上品小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招用的保安员薛朝辉无保安员证。
处理结果: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进行当场训诫。
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当前我区物业管理服务中仍普遍存在安全责任悬空、依法经营意识淡薄、侵害业主权益、挪用侵占资产等突出问题。全区各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相关单位务必高度警醒,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区住建局将继续强化部门联动与线索移交,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依法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持续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5日
编校:桃昕
一审:张心亦
二审:郭红敏
终审:李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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