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公告

襄州区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公告

根据《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26〕3号)、《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就业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襄人社函〔2026〕10号)文件要求,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在辖区内选拔优秀培训机构,推荐至襄阳市人社局认定为襄阳市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现将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襄州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含职业院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大型企业培训中心、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就业训练中心等单位。

二、申报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3日17时

三、培训(职业)工种

本次申报参照《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项目指导目录》(附件1)填报申请专业;与襄州区产业契合度高、培训覆盖面广、参训学员较多,但未列入参照表的专业可申报,申报时须注明不在补贴参照表内。

四、申报条件

(一)取得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或各级党委、政府批准的公办培训机构,依法登记注册,正常开展培训1年以上。

(二)自有或长期租赁(认定时距期满1年以上)的教学场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生活服务类培训机构面积800平方米以上)。办学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和消防要求。

(三)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上(生活服务类培训机构资产总额60万元以上),配备满足培训需求的教学和实训设施设备,实训工位充足、保证1至6人一台(套)。

(四)配备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专职教师人数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应配备理论课和实操课教师各不少于2名。创业培训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讲师,且每个课程应有2名以上持有该课程讲师培训合格证书的专兼职讲师。

(五)上年度培训规模达600人以上。具有相对稳定的就业渠道,能为学员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内容要求,教材应按照人社部职业培训规划教程选用目录,使用正版教材。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近1年内无违法及不良信用记录。

五、报送材料

(一)办学资质材料。申报单位资质(公办机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构设立办学的批复文件。民办机构提交: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办学许可证)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教学场地材料:包括办公、培训、实训场地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文件。自有场地应提交产权证明,租赁场地应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或合同。并提交符合建筑和消防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资产证明材料:上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或审计报告、资产清单及价值证明;设施设备清单(含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并附照片。

(四)师资队伍材料:专兼职教师名册、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原件;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培训规模材料:上年度培训学员花名册、培训台账或相关统计报表;主要培训职业(工种)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样本。

(六)无不良记录承诺书:近1年内无违法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襄阳市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表》(附件2)。

(八)其他相关材料。

六、退出机制

培训机构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由认定部门取消其认定资格:

(一)办学资质被依法吊销或注销的;

(二)招生、收费、教学活动与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承诺不一致的;

(三)违规使用认定资质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逃避或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五)在培训补贴申报中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

(六)连续12个月未开展就业创业培训的;

(七)年审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八)存在其他违规违法问题的。

七、认定程序

1.自愿申请:申报单位向襄州区人社局提交申请材料。

地址:襄州区八一路34号襄州区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

联系人:柳欣雨   联系电话:0710-2818050

2.初审推荐: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择优推荐至襄阳市人社局。

3.市级审核:市人社局组织资料复核与实地评估,形成拟认定名单。

4.公示确认:拟认定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认定并公布。

附件:1.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项目指导目录

2.襄阳市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表

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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