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石桥镇政府安全办会同石桥派出所等单位,在对石桥鑫河液化气站进行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黄集镇居民郭某(男,49岁)正在购买液化气导入自己的液化气罐中,欲运回黄集镇家中通过导气泵将液化气导入其他小液化气罐中进行销售。民警当即对郭某的液化气罐、导气泵、电子秤予以扣押并将郭某传唤至石桥派出所询问查证。

2021年6月15日,石桥镇派出所报襄州区公安局批准对郭某处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处罚。目前,郭某已被执行行政拘留,扣押的液化气罐、导气泵、电子秤已收缴。
据悉,自接到上级关于十堰市张湾燃气爆炸事故的通报以后,石桥镇迅速组织专班对辖区内的加油站,液化气站的安全情况重点排查。同时对全镇各村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日摸排,建立每天早晚两汇报制度。
通讯员:王清正 卜华东
编辑:王亚迪
校对:齐飞
审核:陈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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